高雄女中創校100週年校慶標語暨標誌獲選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
授權人 __________參加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舉辦之「高雄女中創校100年校慶標語暨標誌徵選活動」,為作品
「 (中文) 、 (英文) 」(下稱系爭著作)之原創著作人,享有系爭著作之獨立、完整、無負擔之著作財產權,謹此同意授權系爭著作予高雄女中使用,授權內容如下:
一、 授權標的:系爭著作之全部。
二、 授權使用方式:授權標的之改作、編輯、重製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散布,或其他非商業或商業目的之使用。
三、 授權使用範圍:高雄女中得於平面刊物(包括但不限於書籍、教材、海報文宣)、數位影音產品(包括但不限於光碟)、所屬網站及資料庫、紀念品製作、宣導品製作或其他形式,就授權標的依上開授權方式為使用,並同意讀者、研究者等閱覽人得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檢索、瀏覽、下載及列印。
四、 授權使用地域:無限制。五、 授權使用期間:無限制。六、 授權費用:無償。
七、 授權人同意高雄女中得依上述內容再授權予第三人使用,惟第三人應自行依著作權法及其相關法規使用授權標的,高雄女中不負任何連帶或共同之法律責任。
八、 授權人聲明及保證授權人為系爭著作之原創者及唯一合法著作權人,且絕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,如有侵害情事,願負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及相關法律責任;高雄女中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牌,並於他人指控雄女或所屬單位違法侵權時,負有協助訴訟之義務。
九、 授權人同意遵守「高雄女中創校 100 年校慶標語暨標誌徵選活動」公告之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,雄女保有修訂「高雄女中創校 100 年校慶標語暨標誌徵選活動」內容之權利。
授權人: (本人簽名)
法定代理人: (未滿 18 歲者請法定代理人簽名)
身分證字號: 出生年/月/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