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校醫駐診時間:日期於每月初上網公告、時間固定為中午12點到1點
(二)辦理全校師生事故傷害、緊急救護之緊急傷病處理
(三)辦理學生健康管理事宜,包括健康檢查或篩檢、缺點矯治、醫療轉介、
疾病輔導追蹤等
(四)處理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相關事項與其它衛生教育宣導
(五)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
(六)教職員工及學生醫護保健諮詢
(七)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的請購與使用管理
(八)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之各項事宜
(九)健康中心環境佈置、清潔維護、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
(十)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計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