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立高雄女中110學年度垃圾分類暨資源回收競賽實施辦法
一、目 的:配合政府提高垃圾分類成效,以達垃圾減量、減碳及資源再利用之目的。
二、實施對象:全校師生。
三、垃圾類別:垃圾分為三大類:一般垃圾、資源垃圾(回收物)及廚餘。
四、實施方式:
(一)教室
1. 一般垃圾:使用紅色垃圾袋投置垃圾場(廚餘請班級自備垃圾袋);各班垃圾袋須用油性筆寫上班級;中午12:10~12:30必須自行丟上垃圾車。※注意!未寫班級者退回垃圾。
2. 資源垃圾:依規定分類投置回收場,藍色垃圾袋盡量重複使用,節能、減碳,知福惜物。※回收場不處理保麗龍與玻璃瓶,如有使用,請全校師生自行帶回家處理。
(二)校園區域
1. 一般垃圾:可帶回教室,或晚自習時投置於校園內定點垃圾桶。
2. 資源垃圾:可帶回教室,或晚自習時投置於校園內定點回收桶。
3. 廚餘:吃不完的食物請裝在班級自備垃圾袋,送至垃圾場廚餘桶內。切勿亂倒於洗手台或廁所內!
五、評分人員:高一、高二各班之「正環保股長」
(備註:部分班級「副衛生」會協助支援。)
六、評分時間:中午12:20~12:40(逾時扣分)。資源垃圾請依規定妥善處理,隨意丟棄扣該班資源回收處理分數。
七、評分方式:
(一) 評分人員主要依垃圾分類狀況來評分。
(二) 每週統計一次,並於全校朝會時公佈各年級第一名,另於公佈欄公佈各班
八、獎勵辦法:
(一) 學期末算總成績前三名班級頒發獎助金,第一名600元、第二名500元、
(二) 期末由導師選拔班上環保回收表現優異之學生,各記嘉獎1~2支。
(三) 每週各年級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張,若連續三週獲得全年級第一名,則評為榮譽班,頒發榮譽班獎狀乙張。
九、本辦法經導師會議討論送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