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立高雄女中110學年度班際整潔競賽實施辦法
一、主旨:
(一) 培養學生個人良好衛生習慣。
(二) 維護學校內外環境整潔,並達成美化目標。
二、評分項目與對象:
(一) 教 室:一、二、三年級各班【內掃區】。
(二) 其他室內環境(含綜合大樓公共區、行政辦公室、教師辦公室、體育館、實驗中心、教學大樓、藝能大樓、圖書館、活動中心等):二、三年級各班【外掃區】。
(三) 校園戶外環境:一年級各班【外掃區】。
三、整潔(打掃)時間:
(一) 外掃區、教室內掃區:週一至週五上午7:50-8:10。
※請務必注意打掃時間,勿耽誤8:20第一節上課時間。
(二) 整潔區域每日都要派員倒垃圾,週五放學離校前請確認班上的廚餘是否處理 妥善,並將未丟棄的垃圾袋綁好。
(三) 凡遇段考、模考,一律改為中午打掃,衛生組會在考前發通告通知各班。
(四) 遇到下雨天,外掃區暫停打掃,但請派員檢查是否有垃圾(並請移除);協助辦公室中午倒垃圾。
(備註:高一戶外環境掃區暫停打掃,但請派員移除垃圾、積水容器、大型落葉。高二、高三室內環境之外掃區,除藝能大樓、活動中心、實驗中心外,打掃活動皆照舊進行。)
四、評分人員
(一) 教室
1. 高一教室:高二各班之副衛生股長。
2. 高二教室:高一各班之副衛生股長。
3. 高三教室:高二各班之副衛生股長。
4. 環保隊長。
(二) 其他室內環境:
1. 高三各班外掃區:高一、二各班之正衛生股長。
2. 高二各班外掃區:高一各班之正衛生股長。
3. 環保隊長。
(三) 校園戶外環境:高二各班之正衛生股長、環保隊長。
五、評分時間:上午7:55~8:15
段考、模考期間不評分。
六、評分重點:
(一) 戶外:地面整潔。
(二) 室內:公共區域及教室整潔、各辦公室垃圾處理。
七、評分方式:
評分人員依整潔程度評分,評分結果每週一公告於公佈欄,每週二全校升旗時公佈各年級第一名給予頒獎並頒發獎狀。
八、獎懲辦法
(一) 獎勵
1. 每週各年級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張,若連續三週獲得全年級第一名,則評為榮譽班,頒發榮譽班獎狀乙張。
2. 各年級全學期前三名,期末導師得酌選優良學生記嘉獎1~2次;全學期第一名寒暑假免返校打掃,第二、三名寒暑期免壹次返校打掃。
(二) 懲戒
1.於學期末,導師可針對不負責任之學生酌記警告1~2次。
2.學期名次績分最末、末二名班級,寒暑假返校打掃酌以增加壹次。末三名班級,則於期末進行「敦親睦鄰服務」壹次,由衛生組監督執行。
(三) 凡獲得榮譽班之班級,導師由學校另行獎勵。
九、本辦法經導師會議討論送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